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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申报中央财政 支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8 10:07 发布人: 浏览:796 分享:

国科火字〔2019〕96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186号),现就组织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

本次中央财政只对2018年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评选出的优秀企业进行支持,金额按企业参赛成绩分档确定。往届已获得过中央财政支持奖励资金的大赛优秀企业不再重复奖励。奖励资金企业可自主用于创新发展。获得支持的企业应至少在以后连续两个年度填报企业动态信息表。

申报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8年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中的获奖和获得优秀企业证书的企业。

2.企业目前正常运营,且已通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名录库”填报了2019年度《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信息表》(具体要求见文件国科火字〔2019〕77号)。未填报动态信息表的企业不予支持。

3.因获得第四、五、六届大赛优秀企业而已经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不重复支持。

二、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中央财政资金奖励,并应承诺对奖励结果不持异议。有关要求如下:

1.通过火炬中心官网(网址:www.chinatorch.gov.cn)或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名录库”(用户名为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中央财政资金奖励申报书》及调查问卷(必填)。

2.企业发生更名的,需在系统中提交工商管理部门证明材料。

3.将通过系统在线打印并签章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信息表》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中央财政资金奖励申报书》等纸质材料,和企业名称变更情况说明、工商管理部门证明材料及新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辖区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见资金申报系统)。

(二)审核推荐

各有关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申报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综合企业2019年度动态信息表、奖励申报书以及入围行业总决赛时的尽职调查报告等情况,在企业报送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中央财政资金奖励申报书》上签署审核意见,重点审核企业信息的真实性。

2.出具推荐函和汇总表,并连同企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信息表和奖励申报书以及企业变更证明材料等(各一份),邮寄至科技部火炬中心基金受理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

(三)确认公示

科技部火炬中心对各地推荐的企业进行确认,经在网上公示后,提出中央财政资金奖励企业名单和奖励金额建议报科技部、财政部批准。

三、申报截止时间

1.企业网上填报动态信息截止时间为2019422日。

2.企业网上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截止时间为2019429日。

3.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56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德江,闫天羽

电话:010-88656212,88656211

技术支持:阚川,88656303

传真:010-88656219

电子邮箱:shoul1@ctp.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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