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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学城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发展支持办法》(“海英计划”)申报指南-人才引进与培育平台 (“双站”平台)
发布时间:2020-10-15 16:24 发布人: 浏览:135 分享:

根据《中关村科学城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发展支持办法》,发布本年度人才专项“人才引进与培育平台”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双站”平台是指经批准与院士开展项目合作,与高校院所合作培育博士后的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园区分站)等平台,根据其上一年度(2019年)人才引进情况、培养效果情况等,给予“后补贴”支持和奖励。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单位获得的国家和北京市院士、博士后工作相应支持资金进行配套。每年每站最高补贴金额300万元。

  二、申报对象:

  海淀区设立的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设站企业需在海淀区工商注册、纳税、纳统。

  三、申报内容:

  双站主要按照以下四个维度进行评价并支持:

1.进站与合作。申报年份院士进站、博士后进站和留站及合作情况等。

2.学术与交流。参加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交流活动情况及以“双站”为平台开展的产学研活动情况等。

3.科技成果。获得知识产权、制订标准情况,获奖情况及取得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

4.日常管理。设站企业对本站的管理情况等。

  四、申报及受理

1.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通过海淀区支持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在线填报《申请表》,经审核后按要求提交纸质申报书。申请材料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纸质材料(包括申请表、相关资质和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材料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每页须标注页码,蓝色封皮胶装,封面、申请单位处及侧面加盖企业公章。(申请材料请进行脱密处理)

  申报材料:

  (1)海淀园“双站”资金支持申请表;

  (2)申报期内企业在海淀区注册、纳税、纳统证明材料;

  (3)与院士专家、合作流动站签订的协议复印件;

  (4)博士后进站批文(分站除外)、联合培养协议(分站除外)、留站博士后出站批文(分站除外)、3年以上劳动协议;

  (5)院士站独立办公室等照片、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查新技术指标;

  (6)基于“双站”的产学研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活动照片,包括规模、层次、效果、意义及支出费用明细;

  (7)获得各项成果证明材料(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授权证明材料、论文发表页、标准文件、活动邀请函、研发成果形成产品购销合同、发票、查新报告等);

  (8)获得相关政府资助通知、协议等证明文件(含排名)复印件(申请博士后配套资金提供)。

2、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23日

  受理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交流合作与人才工作处

3.受理人、受理电话:

  刘佳、孙婷婷88499251;赵文赫88497033。

4.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海淀招商大厦西619室。

5.注意事项:

  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申报年度的纳税额。

  本专项最终解释权在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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