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按照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的要求,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流转体系,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推动专利质押融资保险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落地实施。根据《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第二批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单位的征集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单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面向中关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风险处置、价值评估等服务,并购买相关保险产品的机构。
2.申报单位须在北京注册、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为中关村示范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满2年。
3.申报单位财务状况良好。
被认定成为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单位的机构,且为所服务的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购买相应保险产品的,可以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保费补贴。为保险产品所涵盖项目提供相关评估服务的机构可申报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价值分析)服务资金支持。
二、申报材料
申报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单位申报书(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申报材料提供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word格式)。纸质版材料请用A4幅面按正规书籍粘胶简装装订,在书脊注明申报企业名称(以其他形式装订的不予受理)。根据上述对提交材料的要求按顺序装订,并对全部资料标明页码并制作目录。
三、工作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报送至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2.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并公告。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19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同时报送到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转移中心(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309室)。
联 系 人:刘畅 范睿
联系电话: 82356358-261/263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309室
特此通知。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2019年9月20日
附件1: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单位申报书.docx
附件2: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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