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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申报2019年第二批政策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4 15:39 发布人: 浏览:642 分享: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19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化创业服务促进人才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0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21号)及相关实施细则,我委组织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2019年第二批政策支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申报项目情况

2019年第二批政策支持资金项目包括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项目等20个项目,具体申报项目和内容详见《2019年中关村示范区第二批政策支持资金申报项目明细表》(以下简称《申报项目明细表》,详见附件1)。

  (二)政策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可采取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创新创业中关村)留言(在本公众号任意一篇文章下方留言,或在公众号对话框中留言)、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首页--政民互动--政务咨询留言、电话咨询等方式,咨询电话详见《申报项目明细表》。

  二、申报时间

  线上申报起止时间     2019611-710

  线下提交材料起止时间 2019611-710

  (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项目在线上审核通过的,申报企业于2019724-731日提交纸质材料)

  政策咨询及线下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均为申报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线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办法、实施细则可在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http://zgcgw.beijing.gov.cn/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示范区中查看和下载。具体申报流程:

  (一)仅需线上申报的项目

1.本类申报项目包括1个项目:中关村技术标准制定支持资金项目。

2.申报单位可通过点击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首页--在线系统--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202.108.121.81:28080/user/newlogin.do)进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申报单位注册或登录后,在用户中心中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然后在项目申报系统中选择相应申报项目填写信息进行申报(用户手册可在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查看,申报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单位承诺书》可在系统中下载,相应项目申报书由申报系统生成,申报单位将上述文件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电子版上传至系统相应位置。

  网上注册填报技术支持电话:8882896588828967

3.此类申报项目不需要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二)需线上与线下同时申报的项目

1.本类申报项目包括10个项目: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和重点示范企业高端推进工作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标准化试点示范企业高端推进工作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国际标准化组织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国际标准化会议支持资金项目;海外建设特色科技园区支持资金项目;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资金项目;建设运营中关村国际合作创新园或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中心支持资金项目;境外机构在中关村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资金项目;落实承担重点国际交流任务支持资金项目。

2.线上申报:申报单位可通过点击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首页--在线系统--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202.108.121.81:28080/user/newlogin.do)进入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申报单位注册或登录后,在用户中心中填写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然后在项目申报系统中选择相应申报项目填写信息进行申报(用户手册可在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查看,申报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网上注册填报技术支持电话:8882896588828967

3.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完成线上申报程序后,根据《申报项目明细表》中所列相应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数量要求,将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胶装成册,首页和右侧骑缝处需加盖公章。纸质材料寄送至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三)仅需线下申报的项目

1.本类申报项目包括9个项目:中关村首台(套)、首购产品示范应用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首台(套)、首购产品保险补贴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国际组织国际化支持资金项目;军民融合创新类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创业服务机构支持资金项目(科技军民融合类);生态智慧园区支持资金项目;园区新建产业载体和盘活利用存量空间资源支持资金项目;特色园区提升运营服务能力支持资金项目;人才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支持资金项目。

2.申报单位在中关村示范区官方网站首页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书页面下载项目申报书,按照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办法及实施细则中各项目申报所需材料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根据《申报项目明细表》中所列相应申报项目纸质材料数量要求,将项目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胶装成册,首页和右侧骑缝处需加盖公章。其中,生态智慧园区支持资金项目、园区新建产业载体和盘活利用存量空间资源支持资金项目、特色园区提升运营服务能力支持资金项目和人才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支持资金项目等4个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中关村各分园管理机构,其他5个项目纸质材料寄送至中关村高科技产业促进中心。

  (四)纸质申报材料受理

1.受理时间。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611日至710日,快递或邮寄材料以寄出的标注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项目在710日申报结束后,先进行线上审核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请申报单位于724-730日登陆申报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企业于724-731日邮寄纸质申报材料,逾期未递送材料的不予支持。

2.邮寄信息。收件单位:高促中心-项目代码;收件地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一层受理大厅,邮编:100142。快递或邮寄信息按照《受理纸质材料快递信息列表》(详见附件2)格式要求填写。

3.同一单位申报不同项目,应按项目分别将纸质材料编制成册,并按上述寄件要求分别寄送。

4.生态智慧园区支持资金项目、园区新建产业载体和盘活利用存量空间资源支持资金项目、特色园区提升运营服务能力支持资金项目和人才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支持资金项目等4个项目纸质材料报送至中关村各分园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5.请各申报单位在填写项目申报书和寄送材料时务必留好详细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中关村示范区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细则、申报通知和申报书的有关条件及要求,并按照要求准备、填写、提交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或线上和线下提交材料内容不一致的,所申报项目将不能进入评审环节。

  (二)申报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和重点示范企业高端推进工作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标准化试点示范企业高端推进工作支持资金项目及中关村首台(套)、首购产品示范应用支持资金项目的主体,应为已被认定或纳入相关支持体系的单位,具体名单见《已纳入中关村示范区相关支持体系的单位名单》(详见附件4)。

  (三)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

  (四)线上申报系统将于71018时关闭(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资金项目申报系统于71018时停止申报,73018时系统关闭),请各申报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在临近截止日期时集中申报造成网络拥堵影响申报。

  (五)纸质材料申报原则上应采取快递或邮寄方式寄送,邮资自付,不接受邮资到付的材料,寄送信息请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务必注明申报项目代码,以便材料查收分类。

  (六)申报单位无需通过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中关村示范区相关政策支持资金项目。中关村管委会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中关村示范区政策支持资金项目申报相关的代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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