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首 页> 资讯中心> 行业资讯
资讯中心

NEWS CENTER

关于促进海淀区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19-02-21 16:05 发布人: 浏览:784 分享: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和中关村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关于促进海淀区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促进海淀区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高水平服务和支撑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和中关村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打造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加快促进海淀区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依托中关村示范区和海淀区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等领域深厚的科技实力和金融发展的自身优势,凸显科技与金融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发展特色,构建安全有序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在海淀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创新中心,根据《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见中科园发〔2018〕40号)和《关于首都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见京金融〔2018〕212号),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支持对象为从事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的企业,为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财务、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创业孵化等专业服务的机构,以及金融科技领域的研究机构、行业组织等专业服务机构。企业和机构应符合首都核心区功能定位,在海淀区办理注册和税务登记手续,依法合规经营,其中享受中关村管委会支持政策的还须为注册在中关村海淀园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第一条  鼓励金融科技场景示范应用,服务新型城市形态。鼓励传统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企业加强合作,提高金融服务效能;促进金融科技优先在经济社会民生领域开展应用,开展金融科技评选活动,支持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对接行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征信机构。

  (一)支持金融科技企业为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开展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示范应用,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按照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监管机构或金融机构签署的技术应用合同或采购协议金额的30%给予企业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实施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二)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围绕监管、征信、支付、数据、交易等关键环节,在示范区建设互联网信用信息、数据交易、行业预警监控等基础设施平台,完善金融科技应用环境。按照不超过平台建设运营费用50%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平台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实施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第二条  吸引金融科技企业在金融科技聚集区域聚集。

  (一)在中关村大街沿线和北下关地区建设北京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及核心区;在北清路沿线建设中关村金融科技创新基地和金融科技小镇;在四季青地区建设中关村金融科技产业园和区块链金融创新中心;在五道口地区完善中关村金融科技创新生态圈;形成“各具特色、协同发展”的金融科技产业空间格局。对入驻聚集区的金融科技企业以及各类行业组织、市场主体发起设立的孵化器和加速器,给予登记注册绿色通道、房租补贴、区域贡献奖励等支持。(实施单位:海淀区政府)

  (二)对入驻经认定的金融科技聚集区的金融科技企业,海淀区连续三年给予房租补贴,第一年补贴50%,第二年补贴50%,第三年补贴30%,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实施单位:海淀区政府)

  第三条  引导设立金融科技实体,支持金融科技企业获得相关金融业务资格,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一)支持互联网领军企业和持牌金融机构的金融科技专业子公司、服务持牌金融机构的第三方金融科技企业发展,对持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可同时享受科技企业相关政策支持。(实施单位:海淀区政府)

  (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申请相关金融业务资质或金融牌照,对于单家企业获得的单个资质或牌照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50万元。(实施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第四条  加强金融科技创新引领,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一)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等底层关键技术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成果转化类项目按照不超过企业总投入30%的比例,最高给予连续三年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产业化类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30%的比例,最高给予连续三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实施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二)支持前沿金融科技技术研究和应用,发挥金融科技的创新引领作用,大力发展以智能金融为代表的现代金融业态。支持建立完善金融科技人才培养体系,推动高校院所与行业组织、金融科技企业设立金融科技研究院、实验室或商学院,加强人才培养,为海淀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单位:海淀区政府)

  第五条  支持企业发起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培育金融科技新业态。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产业聚焦、风险防范”的原则,支持行业组织和领军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科技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利用股权、债权和资本市场进行多渠道融资,加快培育金融科技新业态。充分发挥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引导功能,联合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北京金融科技产业投资基金,聚焦金融科技领域,投资金融科技企业。(实施单位:海淀区政府)

  第六条  支持行业自律和研究交流,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一)依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等行业组织和高校院所,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发起设立中关村金融科技产业发展联盟;制定金融科技行业标准与评价指标体系,发布金融科技发展指数。(实施单位:海淀区政府)

  (二)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搭建硬科技孵化平台,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检验检测、产业对接等专业服务。按照不超过设备购置、房租、研发、贷款利息、信息系统建设、平台运营等项目总投入30%的比例,最高给予连续三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实施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三)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主办或承办具有全国、国际影响力的创业大赛、创业节等活动,根据各机构在场地费、搭建费、设备租赁费等方面实际投入的50%给予资金补贴,单家机构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实施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四)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开展金融科技领域国际合作。支持企业与海外顶尖高校院所、世界500强企业联合开展金融科技技术引进研发转化等活动,举办金融科技领域国际行业和技术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参加境外重要国际展览和会议。鼓励打造促进我市与国际金融科技重点城市间合作创新交流的空间载体,吸引金融科技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入驻,促进外资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与国内相关机构开展业务交流。(实施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第七条  优化区域金融科技营商环境,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开展含“金融科技”字样的工商登记注册。积极争取监管部门政策试点,探索设立“金融风险管理实验区”,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行业组织密切合作,提升区域监管科技水平,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实施单位:海淀区政府)

  第八条  其他。

  (一)本文件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返回列表页

微信公众平台

微信公众平台

扫一扫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 新奥特科技大厦
  • 电话:010-62682320传真:010-81922019
  • E-mail:bussiness@haikej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