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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8-12-19 10:44 发布人: 浏览:874 分享: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北京市委市政府在《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年—2020)》中提出,要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流转体系,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推动专利质押融资保险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落地实施。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批准,我局制定了《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现予印发。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按照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8—2020)》的要求,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流转体系,加快知识产权价值分析标准化建设,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推动专利质押融资保险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落地实施。结合中关村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实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鼓励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保险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与价值分析在知识产权投融资工作中的支持作用,加快形成多方参与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示范区创新型企业发展,为推动中关村成为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结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特色和企业发展特点,推动相关部门多方整合政策及服务资源,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和管理机制,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配套保险业务(本方案所述保险业务不包括保证保险),探索建立由金融机构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购买保险的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新模式。

三、工作内容

(一)加快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工作在中关村先行先试

1.建立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单位工作机制。

综合考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特点和中关村示范区发展现状需求,选取一批在中关村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的过程中能够切实提供贷款、担保、风险处置、运营、价值评估、保险等服务的各类机构成为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推动试点单位与企业深入开展需求对接,率先启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树立试点工作典型,加强宣传和带动作用。

2.推动切合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保险产品出台落地。

鼓励支持成为试点单位的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保险公司加强配合,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业务,在研究分析中关村产业发展政策、企业发展特点和需求特点的基础上,以现有高质量高匹配险种为基础,适配实际应用场景,通过支持符合资质要求的金融机构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为企业投保的方式形成落地产品,帮助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帮助金融机构和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分散风险。

3.积极发挥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与价值分析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配套保险工作中的支持作用。

鼓励支持成为试点单位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在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购买相关配套保险的过程中,为拟质押知识产权提供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和价值分析服务。

(二)试点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保费补贴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价值分析)服务资金支持。

1. 试点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保费补贴。

对于为所服务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购买相应保险产品的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试点单位,按照贷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超过保费的70%、贷款金额在300-500万的项目不超过保费的50%、贷款金额在500-1000万的项目不超过保费的30%,且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提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试点”。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中关村成为全国首批专利质押融资示范区)

2. 试点推行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价值分析)服务资金支持。

对于购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产品的项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等试点单位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过程中提供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价值分析)服务的,按照每个项目不超过评估收费的15%、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提出“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市知识产权局和中关村管委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在中关村建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的工作方案》(京知局〔201680号),继续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区域经济的新高地)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领导下,组建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工作组,负责试点工作的分阶段推进落实。工作组组长由市知识产权局局领导担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试点周期为三年,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每年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并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试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二)机制保障

依托首都创新资源平台,在市知识产权局领导下,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协调中关村管委会等相关部门政策和措施对接,同时调动中关村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各成员单位的专业化服务资源,共建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工作机制。加强需求调查,促进企业和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接,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价值分析)服务,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产品在中关村落地,进一步完善中关村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新生态,加快促进相关工作的试点和进一步推广。

(三)资金保障

研究制定差异化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配套保险的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在试点期间,合理使用中关村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资金的工作经费,对参加中关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试点的企业和机构提供试点补贴和资金支持。全年资助费用以当年财政批复总金额为准,如申报总费用超过当年财政批复总金额,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四)培训宣传

重点围绕中关村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相关人员,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与价值分析等相关工作的培训。通过官网、公众号、媒体等渠道,积极发布宣传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相关产品和主要工作动态,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在公众的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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