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制造经验与模式,按照《“智造100”工程实施方案》(京经信委发〔2017〕32)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18年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申报主要面向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两个方向。
二、申报条件
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已有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投入稳定运行,且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的建设地点在北京地区。
(三)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具备较高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在智能制造的经验和模式上具有一定的可复制、可推广性,对推动我市智能制造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并于2018年11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局智能装备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umx@instrnet.com。申报单位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二)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委派工作人员到企业现场核实信息。
(三)对获得“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称号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我局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市级智能制造专项以及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266510;010-5758779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市经济信息化局624室
附件:2018年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书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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