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度海淀区胚芽企业申报工作指南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充分发掘潜力型企业,完善企业服务链条,降低科技型初创期企业发展成本,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推动海淀区科技型初创期企业加速发展,发布2018年度海淀区胚芽企业申报工作指南。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海淀区注册纳税,成立时间在3年以内(生物医药企业5年)(201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生物医药企业为201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符合北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近三年(2015-2017)累计融资金额在 300 (含)万元人民币以上,2000万人民币(含)以下, 且融资阶段处于“天使轮”、“种子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入选:
1.具有原创性技术,企业或主要创始人需具备1项(含)以上发明专利;
2.企业参编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1项(含)以上;
3.企业或主要创始人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或同规格奖项;
4.由“千人计划”、“海聚工程”、“高聚工程”、“海英人才”、“雏鹰人才”等高端人才创立;
二、支持措施
1.房租补贴。入选企业按照年度房租费用50%的比例予以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空间拓展与选址服务。跟踪企业空间需求,对接空间资源,积极做好低成本的空间拓展和选址服务。
3.投融资服务。优先推荐申请政府股权投资基金;由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提供创新贷、创业贷、专属结算通道和个人服务等专属金融服务包。
4、建立联系机制。建立及时、畅通的联络机制,做好点对点服务,及时了解企业发展动态和企业发展需求。
三、申报方式
“胚芽企业”评选采取创业服务机构推荐或企业自荐的方式进行申报。
(一)网上申报
企业需登录统一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平台入口:http://zxzj.zhsp.gov.cn。
企业通过申报平台在线填写注册信息,按注册的组织机构代码(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平台,选择“在线申报”栏目,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提交书面材料
通过部门预审的申报单位,书面申报材料从网上申报系统导出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将不予受理)。
书面申请材料统一按A4纸型胶订制作,一式一份,装订顺序为项目申请书、附件目录、附件材料,并在书脊上标注申报机构名称,各部分用彩页分开,并标注连续页码。
封面上注明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骑缝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书面申报书应在封面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合同、票据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
(一)《海淀区胚芽企业推荐(自荐)表》(详见附件1)(必填);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必填)
(三)带有工商备案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必填)
(四)企业融资、已获投资协议复印件(加盖骑缝章);(必填)
(五)所获投资款项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必填)
(六)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选填)
(七)企业参编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选填)
(八)省部级(含)以上“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或同规格奖项等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选填)
(九)入选“千人计划”、“海聚工程”、“高聚工程”、“海英人才”、“雏鹰人才”等高端人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选填)
(十)企业2017年度租房合同与发票复印件(必填)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 2018年7月6日-2018年8月8日
受理单位:海淀园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 韩东风
联系电话:88497080
材料报送地址:海淀招商大厦东613室
附件:《海淀区胚芽企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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